加密艺术考察
——以刘嘉颖创作为中心
文/单小曦 方晓兰
摘 要:加密艺术是依托区块链技术、以NFT为载体、通过智能合约提供“确权”性的一种数字新媒介艺术。区块链、NFT、智能合约的运用使加密艺术体现出了高技术化特征。加密艺术继承了达达主义以来的“去中心化”实践,并以“再去中心化”方式实现了艺术先锋性变革。借助高技术化手段,加密艺术从根本上确保了艺术品的原真性和稀缺性,实现了区块链环境中艺术“光韵”的回归。加密艺术以其溯源、流通等信息化方式,在赛博空间里开拓了一方看似稳定实则永远漂流的“挪用之地”,并以其数字记忆为一种新的元宇宙艺术交往方式提供了较为成熟的样本。
关键词:加密艺术;高技术化;“再去中心化”;艺术“光韵”;赛博空间拓展
加密艺术(Crypto Art)是依托区块链技术、以NFT(非同质化代币)为载体、通过智能合约提供“确权”性的一种数字新媒介艺术。具体而言,它以网络区块链为技术基础,并通过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让“数字物”(Digital object)成为NFT,从而解决了传统数字文艺作品难以解决的创作版权和唯一性问题,在拥有“确权”的基础上实现艺术品在虚拟空间的自由展示与交易。尽管人们对加密艺术还存在着较大争议,但并没有影响到它的快速蔓延以及给艺术界带来的巨大震撼。新媒介文艺批评需要关注和阐释加密艺术,本文从高技术化、再去中心化、光韵回归和赛博空间拓展等几个方面研讨其艺术特性。
一、高技术化的艺术实验
加密艺术的高技术化特征主要通过使用区块链、NFT、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三种相互关联的数字技术进行创作带来。这在刘嘉颖的艺术实践中有着充分的体现。正是高维技术的有效使用,加密艺术实现了达达主义以来先锋性的一种变革。
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共享数据库技术,由于它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形成的资料块,新增的资料块总能链接到上一个区块即整条区块链的尾部,就会使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者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等特征。一旦交易信息通过智能合约或其他方式记录下来,区块链确保永久且公开可见,已经输入区块的数据也无法更改或删除。加密艺术首先就是存在于以太坊这样的区块链平台上的艺术形式,其加密特性因此而得以保障。NFT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非同质化代币”,以及一种具有独一性的虚拟资产形式。非同质化代币与一般性的同质化代币相对应。同质化代币可以相互替换,两枚同质化代币之间没有区别,持有者究竟拥有哪一枚并不重要。NFT则不同,每一枚NFT具有不同的价值,不能直接替换。正是NFT的非同质化特征,结合数字艺术品提供其独一无二的价值属性,因而出现了作为加密艺术典型形式的NFT艺术。NFT艺术品包括原生的数字艺术品和被铸造在区块链上的传统艺术品。因NFT的不可替代性、唯一性、可追溯性,解决了原本数字艺术品易于被复制、被盗版的问题。智能合约是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环境的系统化合约,具体即一种使用计算机技术语言而不是传统自然的法律语言来记录条款的契约,契约内容在确立后由程序自动维持和执行,排除了人为控制。智能合约概念最初由上世纪90年代密码学家尼克·萨博(Nick Szabo)提出,意在以中立的智能技术作为合约的第三方担保和执行者。但由于受到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智能合约在当时缺乏可信的执行环境,没有得到实际的应用和发展。区块链技术出现之后则使智能合约得以“重生”。由此,传统的法律文书被计算机语言所取代,其规约不再仅仅由个人意志持守,而是被部署于区块链上,以一种去中心化的方式发挥其效力。在加密艺术中,智能合约是将NFT 与艺术品永久关联在一起的机制,是艺术品的真实性和艺术家、收藏者对艺术品拥有所有权以及实现艺术品在虚拟空间展示和自由交易的保障。
可见,区块链、NFT和智能合约是加密艺术的生命线,是其艺术性得以“生成”的物质基础。在这三大高科技的作用下,其艺术创作行为和所有权变更被全程记录下来,就形成了所有权唯一、表现形式独特、具有数字稀缺性等特点。加密艺术传播的路径可能是随机的、偶然的,创作的方式也可能仅是修改一段代码,但在区块链这个技术媒介的加持下,却是永恒的、深刻的,能够引发一系列链式反应。人们的每一次创意、制作、写作只要记录在区块链上,它就是独一无二的,甚至连创造者本人也无法篡改、复制,它具有“不变的变化性”和“唯一的稀缺性”。
通过刘嘉颖加密艺术实验的观察,我们可以更加具体地了解上述三大技术在加密艺术活动中的使用以及带来的艺术效果。刘嘉颖本是一位从事金融行业的企业家, 2016年开始,她使用区块链底层技术推动金融活动向艺术活动转化,不断探索独特的艺术创意方式。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她创作了《掷地有声的钱》《一千眼》等NFT艺术作品,并在Cryptovoxels区块链平台上创立“赤金美术馆”。2020年后,她与她的技术团队开发了《Top Bidder》,并于2021年4月上线,这个基于“激进拍卖”理论的拍卖平台本身就是一件艺术作品。 2020年,刘嘉颖团队通过修改智能合约ERC-20标准,发行了一种底层规则被改造名为 Small Goal(简称SG)的数字货币。在SG实验的基础上,2021年5月29日刘嘉颖(CryptoZR)在北京嘉德艺术中心展出了著名加密艺术实验——“一个小目标(COOKIE COOKIE)”。作为一个网络热词,“小目标”源于企业家王健林在一次访谈中所说的一句话:“先定一个能达到的小目标,比方说我先挣它一个亿”。在网络的语境中,一个亿成为了“小目标”,然而在大部分人的认知中,一个亿与“小目标”之间存在着超出想象的距离和矛盾。认知失调理论认为,个体有保持与自己认知一致性的趋向行为,当他认识到自己的态度之间、或者态度与行为之间存在矛盾时,会产生心理压力或不适感,并会寻求减除这种不适感的途径。因此,便会自发地、普遍地传播引起自身失调的对象,如此才会出现“小目标”广泛流传于网络上的情况。刘嘉颖的作品《一个小目标》利用了网络中流传的“小目标”叙事及其带来的社会心理预期。在这个艺术实验中,用户通过一个扫码行为就可以在虚拟账户中“获得一个亿”的 SG资产。当这笔从天而降的“财富”存入活跃用户的钱包时,用户头脑中出现将这笔资产完全占为己有的想法。当有人试图将SG转出时,账户里的SG顷刻间归零。从接受心理的角度看,这一艺术实验的艺术体验就来自轻而易举的扫码行为、一亿SG资产的巨额财富和最终归零的结果之间形成的巨大张力。显然这一实验性作品是充分利用了区块链及建立其上的智能合约功能,具体即以修改智能合约或一段代码的方式创作出来,投射出的是区块链中数字货币持有者的肖像,从而达成了一次关乎欲望的人性实验。
总之,刘嘉颖用艺术创作表述她在区块链领域的金融实践,她通过艺术的视角和手法来为运用区块链技术发行NFT、修改智能合约、修改底层协议的行为赋予意义和价值,再将呈现在区块链上的艺术作品转化为可观可感的形态展出。在刘嘉颖的艺术作品中,区块链技术、NFT、智能合约便是她最重要的创作工具,她没有为自己的作品预设一个固定的主题,而是让其在高技术化环境中流转直至生成意义。这些创作不仅娴熟地使用了上述技术,更有对虚拟现实、人生实践、人性等严肃问题的思考,在艺术形式探索和主题思想方面都有对20世纪以来实验艺术标举的先锋性的继承和发展。
注释:
[1]单小曦:《新媒介文艺生产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91页。
[2][5] 〔德〕瓦尔特·本雅明著,王才勇译:《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1页、第58页。
[3][4]〔荷〕约斯·德·穆尔著,吕和应译:《数字化操控时代的艺术作品》,《学术研究》2008年第10期。
[6]尹春芳:《艺术家刘嘉颖最新个展“一个小目标”聚焦区块链艺术》,新浪网2023年7月24日。
[7]〔美〕阿瑟·丹托著,欧阳英译:《艺术的终结》,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页。
[8]邵鹏:《记忆4.0:数字记忆与人类记忆的归宿》,《新闻大学》2016年第139期。
[9]〔美〕尼古拉·尼葛洛庞帝著,胡泳、范海燕译:《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11页。
[10]〔荷〕约斯·德·穆尔著,麦永雄译:《赛博空间的奥德赛:走向虚拟本体论与人类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7页。
[11]〔加〕威廉·吉布森著,Denovo译:《神经漫游者》,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第62页。
[12]麦永雄:《赛博空间与文艺理论研究的新视野》,《文艺研究》2006年第6期。
[13]林佳珣:《策展≥解密,加密艺术展览应该如何被看?》,见http://h5.artspy.cn/activity/view/11991,2023年8月2日。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新媒介文艺研究”(项目编号:18ZDA282)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当代中国新媒介文论话语建构研究”(项目编号:18BZW00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文艺批评研究院)
(节选自2024年第3期《文艺论坛》单小曦、方晓兰《加密艺术考察》)
来源:《文艺论坛》
作者:单小曦 方晓兰
编辑: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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