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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优秀民间文艺作品(民间工艺美术类)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湖南文联 编辑:施文 2024-07-16 17: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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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优秀民间文艺

作品(民间工艺美术类)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文联、民协,省民协各专业委员会:

民间文艺作品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之瑰宝,浓缩了华夏大地各民族文化传统,延续着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和思想脉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选我省近年涌现的优秀民间文艺作品,推动我省民间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省文联、省民协将开展首届湖南省优秀民间文艺作品(民间工艺美术类)推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倡多样化,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具有湖湘地域特色的优秀民间文艺作品。

二、推选对象与范围

(一)推选作品须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创作的民间工艺美术作品。

(二)推选作品类别大致包括:

1.雕塑类:石雕、玉雕、木雕、根雕、金属雕、蛋雕、微雕、彩石镶嵌、奇石、泥雕、面塑等。

2.书画剪纸类:木版年画、农民画、漆画、烙画、卵石画、剪纸、彩灯、沙画、麻质画、拼布绣、布糊画、布堆画、麦秆画、彩蛋等。

3.编织刺绣类:织锦、刺绣、草编、竹编、中国结等。

4.服装饰品类:各民族传统服装、头饰、首饰、扎染、蜡染等。

5.民间陶瓷类:各种艺术陶瓷、长沙窑、醴陵釉下五彩等。

6.文房四宝类:各类笔墨纸砚。

7.民族民间乐器:古筝、葫芦丝、琵琶、二胡等。

8.其他类

(三)作者户籍归属地应为湖南省或在湖南省工作、生活两年以上(截至2024年7月1日)。

(四)已获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民协表彰和湖南省文学艺术奖的作品,不再参与推选。

三、作品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报送推选作品需提供原作高清多角度能反映作品细节的10寸照片7张,《首届湖南省优秀民间文艺作品推选活动作品登记表》和《被推选人(单位)承诺书》,湘籍或在湘工作、生活时间证明,社会反响等材料。材料需装订成册(装袋),电子版(存U盘)和纸质版各一份。

(二)报送名额。所有作品须经各市(州)文联、民协初评盖章后统一报送。长沙市限报60件作品(省直单位或个人在长沙市申报)、岳阳市限报40件作品,其他市(州)限报30件作品,每人或每单位被推选作品不得超过1件。

(三)截止日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四)评审流程。在市(州)初评基础上,组委会将组建评审组进行复评、终评。复评后确定200件作品为首届湖南省民间工艺美术精品展入展作品,展览过程中进行终评并确定30件作品为优秀民间文艺作品。入展作品颁发入展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奖杯并支付一定的稿酬。入展作者经个人申报、省民协审核,可批准为省民协会员。同时,省民协还将推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评选。

(五)入展报送。本次推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入选首届湖南省民间工艺美术精品展作品请自行装裱,并将作品报送到指定参展地,不接受邮寄。所有入展作品待展览完毕后(展览暂定一个月),由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参展地取回。

(六)作品违规处理。作品必须为原创,所有被推选作者和单位必须是作品合法的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剽窃或扰乱活动评审的行为,取消其被推选资格;是省民协会员或省文联所属协会会员的,取消其会员资格;被推选方为单位的,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所有被推选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被推选者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推选活动为我省首次组织的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权威推选活动,请各市(州)文联、民协,省民协各专委会等相关单位深入发动,积极参加,认真组织初评,全面挖掘、发现优秀民间文艺人才和民间工艺美术精品,力争推选出代表当地最高水准的优秀民间工艺作品。

(二)各市(州)初评后报送的U盘、纸质版材料快递地址及入展、优秀作品报送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南路红船艺术馆。联系人:杨逸,联系电话:18574438728。

(三)主办方对此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吕学品0731-85565376、刘娜0731-84582629。

附件1:《首届湖南省优秀民间文艺作品推选活动登记表》.doc

附件2:被推选人(单位)承诺书.doc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4年7月3日

来源:湖南文联

编辑: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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